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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囚车里的囚笼是专门关押运输犯罪嫌疑人的。但是在天津市和平区检察院却例外,囚笼不但关押犯罪嫌疑人,同时也关进执行押解任务的法警,这在全国检察机关也少有。“法警进囚笼,与犯罪嫌疑人零距离接触,主要是从安全考虑的,我就是第一个被关进囚笼的人。”天津市和平区检察院法警队队长刘大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实说。今年47岁的刘大为,1990年踏进检察机关大门后,在反贪工作岗位一干就是20年。当中,他参与和独立办理大案要案5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2009年初,该院为提高法警队配合侦查部门办案的能力,专门他把从反贪局调任法警队当队长。二十多年的办案经历,让他养成了机智勇敢、认真细致的性格作风。到法警队工作后,他的这种性格作风在配合侦查部门执行搜查、押解等任务中,如鱼得水,发挥得淋漓尽致。
2011年6月,该院在查处罗某受贿案中,刘大为带领3名法警配合反贪局执行搜查任务。到达罗家后,刘大为与办案人员就搜查工作进行了分工,并派女法警负责其妻和女儿的人身安全和思想疏导工作。在搜查过程中,刘大为排除其妻和女儿的干扰,仔细搜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当他搜查出一把奥迪车遥控钥匙时,经过仔细观察钥匙后,他发现钥匙上还贴有密码条,此时,他好像发现了什么秘密,便问其妻:“这奥迪车是谁的?”其妻带有紧张的语气回答说:“是借的。”凭着刘大为多年的办案经验,他认为贴着密码条的钥匙,车不可能是借的,他断定其妻在说谎。于是,他拿着遥控钥匙在罗家后院搜出一辆奥迪车,后经调查证实,此车是罗某受贿来的。并由此突破了案件,查实罗某受贿200余万的犯罪事实。在配合侦查部门办案中,刘大为把保证办案安全视为法警队的生命线,特别在执行提讯、搜查、押解任务中,必须尽职尽责,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为此,他要求法警队干警“在岗一分钟,尽责60秒”,特别在执行提讯、押解等任务时,要求法警必须与犯罪嫌疑人保持零距离接触,贴身看守,就是在押送犯罪嫌疑人上楼下楼时,对法警的站位和步伐都有明确要求。身为法警队的带头人,他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为此,他事事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特别在执行任务中,总是冲在最前面,起带头作用。并在一次执行追逃任务中,他第一次带头钻进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囚笼,实行零距离押解。
那是发生在2011年8月的事。为配合反贪部门抓捕上网追逃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刘大为带领8名法警,冒着酷暑,奔赴山东东营执行抓捕任务。到达东营某村后,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成功将宋某某抓获。在押解宋某某上车回津时,他发现,宋某某精神恍惚,神色异常,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出现意外,他带头钻进囚笼,与犯罪嫌疑人零距离接触,并不时做宋某某的思想工作,稳定他的情绪。在队长的带动下,从此,法警队每次执行押解任务时,都有两名法警走进囚笼,实行对犯罪嫌疑人零距离的押解,并形成了规定。在工作中,早来晚走,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就是老婆生病住院20多天,他只露了一次面,爱人常抱怨他是个要工作,不要家的人。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他十分重视法警队的管理工作,狠抓队伍建设。先后制定了队伍管理、安全保障、岗位职责、执法监督等规章制度50余项,全面实现了硬件现代化,管理规范化目标。在加强管理的同时,狠抓了对法警的体能、技巧、队列、器械使用等业务技能培训,经过几年的努力,使法警队整体工作有了显著提升。2011年以来,该院法警队在参与和配合业务部门办案中,出警1000多人次,没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干警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到全院干警的一致好评。由于法警队工作业绩突出,队长刘大为被多次评为院级和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通讯员朱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