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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自2013年7月19日24时起提高成品油价格。按照国家规定,本市90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8900元调整为9225元,提高325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8090元调整为8400元,提高310元。其他品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提高。
本市提高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90号汽油6.89元,上调0.25元;93号汽油7.43元,上调0.26元;97号汽油7.85元,上调0.28元;0号柴油7.26元,上调0.27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