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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社区居委会职能将物业纳入社区管理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本市将强化社区居委会职能,将物业纳入社区管理。
据了解,社区居委会将依法协助政府开展应该承担的工作,凡需进入社区的一次性或临时性的行政性工作,必须经区县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并统一安排,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不得随意向社区居委会摊派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区社会组织承担公共服务事项。并将社区物业纳入社区管理,设立物业管理专职人员;社区居委会加强对社区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监督、协调,落实社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参与考评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或旧楼区管理服务单位实施服务情况,建立健全社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在老旧无专业物业服务的小区,推广“党组织、居委会、楼门长、服务队”管理模式,组织居民参与、支持自治管理,实现共建共享。
本市将完善居委会设置,明确新建社区原则上以3000户左右的管理范围确定规模,其他社区结合实际进行调整。
本市还将适时成立社区工作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定城乡接合部居住区管理责任归属;新建居住区居民入住前,明确代管的居委会或成立居委会筹备组;符合条件的社区,及时建立居委会,实现全覆盖。
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上获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本市将优化社区工作者配置,社区居委会一般为5至9人,并根据社区内特殊群体居住状况,配置专职人员,并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
据悉,本市还将加强社区工作者培训,纳入全市人才培训计划,采取互学交流、案例分析、继续教育等方式,提高职业素质和服务群众能力,社区居委会主任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其他社区工作者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完善社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法。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建立报酬管理机制,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使社区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标准基本达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安排一定数量事业编制,用于保留社区工作骨干,全市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优秀社区工作者,每年为社区居委会成员和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进行体检。
本市将推动社区办公服务设施达标,并增加社区工作经费,加大社区工作保障力度。
据了解,本市新建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将综合考虑千人指标和每百户指标的要求集中建设,由区县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核验收,并依据相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确保在居民入住前投入使用;未达标社区,所在区县要采取多种方式实现办公服务设施达标。同时将社区居委会开办经费、办公经费、活动经费、人员经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经费纳入市、区县两级财政预算,提高社区办公经费到每年每户40元。增设社区公益专项补助经费,用于社区助老助残助困助孤等服务项目。(记者高羽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