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19日从市公安局获悉,即日起至2014年1月底,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液化气钢瓶安全治理专项行动。交管局将会同市安全监管局、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市危险品装载、运输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并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特别是液化气钢瓶运输车辆的管控力度。对擅自改装机动车运载液化气钢瓶,以及未经许可擅自在禁行区域行驶、无押运人员、超载、超速及不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的,严格依法处理。
此外,消防局还将对液化气生产、储存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行动。同时,加强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严防处置废旧液化气钢瓶时因操作不当发生燃烧、爆炸等事故。(记者郭佳 通讯员赵军 唐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