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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酒后驾车,不仅将自己的车撞损,因撞击飞出的车辆碎片还砸中了对向而行的一辆车。河东区检察院对这起醉酒驾车案提起公诉,河东区法院近日依法对被告人张某判处刑罚。
2012年6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张某饮酒后驾车沿河东区昆仑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满江道南侧时,其车辆撞中路中隔离绿地内的一路灯杆,随后因撞击而飞出的车辆碎片砸到了对向行驶的王某的车上,造成对方车辆损坏。案发后,王某及时报警,警方认定张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经鉴定,张某属醉酒驾车。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张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检察官提醒市民,酒后驾车危害极大,随时有可能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酒后驾车,千万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否则一旦发生事故,轻则赔偿经济损失,重则危及生命,抱憾终身。(记者王赫岩通讯员张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