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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女员工偷偷记下老板的银行卡密码后,三次窃走银行卡提款计2.4万元。被害人报案后,警方根据银行取款记录及录像将该名女员工抓获。日前,红桥区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该女子罚金4万元。
2012年9月,山西省无业女青年叶某在本市红桥区大胡同天奕新厦一家服饰店内打工期间,趁老板郭某用密码查询其交通银行卡内余额之机,偷偷将密码记住。当月4日,叶某趁人不备将郭某放在银台腰包里的上述银行卡窃走,并于当日在ATM机上取款2000元,后将银行卡放回原处。次日,叶某再次窃得上述银行卡,于ATM机取款1.75万元,后仍将银行卡放回原处。9月13日,叶某又一次窃得上述银行卡,取款4500元。同年9月17日,郭某发现卡内现金被盗,遂报案。经公安机关调取银行取款记录及录像,发现叶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于9月20日将其抓获归案。
案发后,叶某家属将2.4万元赃款全部退还被害人,被害人请求对叶某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作出如上判决。(记者孙启明实习生潘一维通讯员温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