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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居民楼里开了一家牙科诊所,行医男子没有行医资质,卫生局两次对其做出行政处罚,但是诊所依旧继续营业。日前,公安红桥分局邵公庄派出所会同治安支队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将这名“牙医”抓获,男子现已被红桥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2年6月,江西籍男子杜某来津在红桥区千禧园租赁了一处底商,购买了设备当起了“牙医”。红桥区卫生局监察所派员到诊所调查发现,杜某并不具有行医资格,属非法行医,办案人员依法于2012年7月、2013年3月两次对杜某做出行政处罚。但杜某并未停业,而是继续行医。红桥区卫生局监察所在今年1月13日将杜某的案件移交到公安红桥分局邵公庄派出所。
公安红桥分局邵公庄派出所接报后,与分局治安支队进行专题研究,展开各项调查取证工作。办案民警来到这家诊所附近,向前来就诊的群众了解情况。连日来的走访让民警了解到了不少有关“牙医”的消息:家住红桥区龙禧园的吴大爷已经是73岁的高龄,制作了一副假牙,共在这家诊所花费了650元,但假牙做好后,吴大爷戴上假牙总是觉得有些别扭,便又找到这个“牙医”理论。办案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进入诊所,发现杜某刚刚为一位年轻的女士拔过牙,民警立即固定证据,将杜某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
经审查,杜某对其无行医资格开设牙科诊所非法行医的事实供认不讳,红桥警方依法将其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记者张艳通讯员项毅杜昊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