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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提起公诉,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某判处刑罚。
被告人李某,20岁,与被害人刘某同住在一个宿舍内。2013年8月的一天下午1点多,在两人同住的宿舍内,被告人李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刘某发生口角,后被告人李某用拳头将被害人刘某鼻部打成轻伤。案发后被害人刘某报警,民警到现场后将被告人李某抓获。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检察官提醒市民,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应该更加冷静地思考,而不是被自己的冲动支配而大打出手,暴力永远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只会带来个人的伤痛和法律严厉的制裁。特别是居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更应该相互理解、相互宽容,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好的生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