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天津警方报道
天津北方网讯:一名男青年竟潜入派出所内盗窃电动车,结果当日即被抓获归案。日前,该男青年被北辰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罚金2000元。
2013年10月27日19时10分,在本市打工的河南省男青年桑某携带管制刀具和一串钥匙,窜至市公安局北辰分局某派出所后院内,将失主马某停放在此的一辆灰色富士达牌电动自行车盗走。同日,桑某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被盗车辆发还失主。(记者孙启明通讯员刘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