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一货车司机因贪图高额报酬,在明知雇主实施盗窃行为的情况下,依旧帮助其运输盗窃所得货物。近日,该司机因盗窃罪被静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男子余某是一名卡车司机,从事个体运输,平时主要靠帮人拉零活谋生。今年1月,余某接到老主顾方某电话,称晚上有一批货物要用余某的车。方某曾因运送货物多次雇用余某,两人比较熟悉,余某当即答应。当晚,余某驾驶卡车与方某见面后,方某将余某带到一家烟酒店仓库门前。方某随即下车,掏出携带的钢棍撬开仓库门锁。余某发觉情况不对,急忙下车询问情况。方某解释称这家烟酒店老板欠了自己3万元钱,答应用仓库里的货物抵债。余某又要质疑撬锁的问题却被方某打断,“你别管那么多了,这趟活我给你2000块钱可以吧。装完咱们就走。”听到方某给的报酬如此丰厚,余某欣然答应。随后,两人开始将货物往车上搬运。后经路人报警,二人被赶到的警方当场抓获。
检察官提示:为他人盗窃行为提供帮助将一同构成盗窃罪共犯。本案中的余某,在利益面前,不但没有阻止方某盗窃,反而帮助其一起实施盗窃行为,最终构成共同犯罪。 (记者王赫岩通讯员刘振泉陶梦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