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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宝坻区政府日前下发了《宝坻区环保活动日实施方案》,将每月5日定为全区环保活动日。
方案要求,活动日期间,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组织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主题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区内媒体要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先进典型进行集中报道,并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方案同时要求,区直各单位要以“绿色单位”创建为抓手,每月组织一次义务劳动,在单位内开展争当环保之星、节约标兵、绿色科室等活动。居民小区要以创建“美丽社区”为目标,在小区内倡导垃圾分类处理等环保行为。在农村地区要以开展“整洁村庄”创建活动为抓手,集中做好农村垃圾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