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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日从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本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制造传播谣言违法活动,今年以来共对38名网上发布及140余名手机短信传播不实信息的人员依法进行了查处,其中,对11名违法人员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对40人进行批评教育,122人写了悔过书,表示今后不再发表此类不负责任的言论。
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互联网上的新型媒体传播速度快、影响大,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起到重要作用。然而,网络一旦被恶意使用,就会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无论是现实社会,还是网络社会,法治意识都是应当坚守的底线,越过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四大类型 典型案例
-冒充领导亲属
发表不实言论,引发网络炒作
-恶意攻击他人
因个人利益没有得到满足,借题发挥,宣泄不满,发表不实帖文
-诽谤政府机关
无中生有,恶意编造虚假信息,侮辱诽谤他人,攻击政府机关
-随意跟风转发
道听途说,随意“跟风”,转发不实信息和帖文
-网民夏某自2012年1月23日开始,通过个人微博先后发布135条帖文,冒名领导人的亲属,发表不实言论,造成恶劣影响。2014年春节前,夏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 2014年3月30日,北辰区人郭某某在互联网上发布帖文,散布不实言论,对他人进行诽谤攻击,危害社会秩序。公安机关对其依法进行了治安处罚。
- 2014年4月,河西区无业人员石某,因对本市某企业不满,通过微博发布编造的虚假信息,攻击他人,造成恶劣影响。日前,石某被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写下悔过书,并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