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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了解到,本市近日制定实施《水务工程施工扬尘控制管理标准》,对水务工程施工工地制定了严格标准,要求外环线以内及滨海新区建成区内的施工现场,须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其他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有些水利施工工地为节约成本现场搅拌混凝土,尤其是现场搅拌砂浆,极容易产生工地扬尘,造成严重污染。《水务工程施工扬尘控制管理标准》从源头上全面禁止城区工地现场搅拌砂浆等行为。
根据相关要求,水务施工拆除工程现场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喷淋压尘措施,其工程垃圾应在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后7日内清运完毕。拆除工程完成后15日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必须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简易绿化等有效措施防止场地扬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