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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天是“世界禁毒日”,为严厉打击制售毒品犯罪行为,昨天上午市二中院召开禁毒公开宣判大会,对两案6名毒品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王建军一审被判死刑。
审理查明,王建军长期吸食毒品,2002年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出狱后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甲基苯丙胺。王与被告人姚联合相识后,为谋取非法利益,王向姚联系购买甲基苯丙胺。2013年4月24日,被告人陈培培受姚指使,明知是毒品仍从福建乘长途汽车将1800余克甲基苯丙胺运至本市滨海新区,于25日交给从厦门飞至天津的姚。当天下午,王建军以每克180元的价格向姚购买甲基苯丙胺1800余克用于贩卖,被告人柯泳宏明知王以贩卖为目的购买毒品而提供工具帮助分量毒品。另外,法院还查明,王建军曾于2012年4月3日19时许,驾驶汽车在滨海新区微山路与洞庭路二街交口,将骑自行车途经此处的解某撞倒在地,致其重伤后,驾车逃逸。
市二中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王建军死刑,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昨天一共宣判两案,除了王建军是死刑,还有3名被告人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他被告人获判9年或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