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天津警方报道
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先以自己庆祝生日为由约朋友吃饭,再趁机返回朋友店中盗窃古玩。日前,南开区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6万元。
今年2月8日中午,中年男子孙某来到朋友陆某经营的一家古玩店内。孙某谎称当天是其生日,邀请陆某到附近一家饭馆吃饭。就餐期间,孙某趁陆某与他人聊天之机返回古玩店内,将摆放在店内的一个黄晶手把件貔貅、一个水晶吊坠及烟晶眼镜等物品窃走。公安机关接报警后,于当月11日将孙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