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了督办的8起重点案件,本市“1·20”网上传播淫秽物品案就是其中之一。该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在自建的网站上传未成年人淫秽电子图片426件、淫秽视频426件,并通过淘宝网进行贩卖,已进行交易272件,情节严重。昨天,“1·20”专案组民警向记者讲述了侦破这起网上传播淫秽物品案的始末。
民警网巡揪出色情网站
今年1月,市公安局网监总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一家名为“危险幼稚园”的儿童色情视频网站,传播大量未成年人淫秽电子图片、漫画、淫秽视频。市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经过侦查警方了解到,该网站注册时间为2013年6月3日,注册管理人系家住南开区的男青年王某。王某在网上结识经营互联网业务的人员后,购买境外网络空间,并申请域名,开办了网站“危险幼稚园”。随后,市公安局淫秽物品鉴定中心对“危险幼稚园”网站上截取的534张视频预览截图进行了鉴定,其中426张系淫秽图片。案情基本清晰,专案组决定对王某实施抓捕。
火车停站抓捕犯罪嫌疑人
25岁的王某大学本科毕业,被捕前在一家国有企业任会计。为了抓捕王某,民警一直以网友身份,关注其微博信息,并时时掌握其动向。
今年2月14日,民警获悉王某于当日晚7点从天津站乘坐火车出发前往包头,于是立即协调铁路公安部门准备在列车上实施抓捕。当晚8点多,火车在河北廊坊站经停期间,民警将王某抓获。经对其使用的笔记本电脑进行勘验鉴定,其在“危险幼稚园”网站上贩卖的视频中426件为淫秽视频。经过审查,王某供述了自2013年6月通过“危险幼稚园”网站出售淫秽视频、淫秽图片,购买者通过淘宝付款的犯罪事实。
寻刺激收集贩卖淫秽物品
王某交代,他认为这些淫秽视频和图片比较刺激、好玩,平日经常浏览一些境外网站,只要发现“好玩”的视频和图片就保存下来。久而久之,他萌生了在网络上贩卖淫秽视频和图片的想法。网站建立以后,王某将淫秽视频、电子图片定价为1元至3元不等,对外出售。截至被抓获,其出售淫秽物品已非法获利600余元。
为了固定证据,2月17日,民警赶赴浙江省,在当地网监部门配合下调取了王某近三个月的交易记录和其他相关证据。3月6日,民警又辗转赶至福建省,对购买淫秽视频的“下家”进行调查取证。“我没犯多大的事吧,哪天能出去?”面对法律意识淡薄的王某,民警哭笑不得。目前,王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
最高判处无期徒刑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