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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8月6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加快推进京津双城联动发展,京津两市签署《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进实施重点工作协议》。根据协议制定的9个方面、30个重点领域内容,两市将进一步深化互利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协议明确指出:完善通关一体化政策。滨海周刊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作为涉外经济监管部门的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天津海关等正在全力加大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模式的探索实践。
缩短通关放行时间2.04万小时
在4月11日国家质检总局京津冀检验检疫协同发展工作研究会上,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兰影表示,天津检验检疫全力支持京津冀检验检疫一体化工作,创新思路、主动改革、积极作为,推进天津口岸检验检疫业务的全面放开。
“如何让一体化进程更深入”“如何让三地的外贸通关更便捷”“如何既让企业享受到一体化的便利又保障国门的安全”“如何让执法依据、程序、尺度和裁量基准更统一规范”,面对着一个个问题,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北京、河北检验检疫部门联合制定了《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真落实出入境检验检疫新模式,充分利用风险分析、分类管理和企业信用管理的结果,实行多种放行模式;强化信息化建设,推动风险预警、
检验检测、企业信用等方面的资源数据共享,加快集中审单平台、数据交换平台建设;推动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公共信息平台,加强与海关、边检、海事、邮政、交通物流等部门的联系,保障检验检疫一体化的顺利实施。
5月12日,由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研发的京津转检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实现了从天津港入境转到北京平谷国际陆港检验的货物转检无纸化。“以前的进出口业务,我们要把转检申请书和提货单从北京平谷国际陆港邮寄到天津港,有时着急就干脆开车在两地来回跑,每单业务最快也需要花费一到两天时间。有了这个转检系统可方便多了。”北京某外贸公司的代理报检员小张说。
京津转检系统上线后,取消了原有的纸质申请书,企业通过企业端软件或短信成功申报后,凭电子信息和提货单即可在天津办理转检业务。
京津冀协同发展模式下,彻底改变了企业须在货物属地和口岸两次申报、两次放行的原有检验检疫通关模式,京津冀企业在区域内其他口岸办理进出口手续时,可享受“本地化”待遇。
检验检疫工作人员表示,截至8月1日,天津口岸对京冀两地企业出口产品免于查验1.02万批,按照原先实施查验需要2小时计算,大约缩短放行时间2.04万小时,为企业节省物流成本大约306万元。天津企业在北京机场出口货物免于查验51批,为天津出口企业节省通关时间102小时。
检验监管一体化新制度相继出台
7月1日,首批京津冀检验检疫一体化措施在天津口岸施行,标志着京津冀检验检疫一体化建设全面启动。
首批实施的京津冀检验检疫一体化措施主要包括通关单无纸化、出口直放、无纸化放行等。措施实施以来,检验检疫一体化的优势和成效逐渐显现。
通关单无纸化取消了原来的纸质通关单,同时也不再收取通关单签证费用,对企业申报的进出口法定检验检疫商品,海关凭通关单电子数据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据测算,实施通关单无纸化后,天津口岸每年将减少出具纸质通关单约50万份。截至8月1日,天津检验检疫局共施行无纸化通关3.29万批次,按照原先每签发一份通关单平均需要20分钟计算,为企业节省通关时间1.1万小时,大约为企业节省成本98.7万元。
8月1日起,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又一项措施投入运行,对天津海港口岸入境集装箱货物全面实施入境电子放行。该措施是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结合天津港实际情况,落实京津冀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关检合作“三个一”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走在了全国系统前列。
“之前,天津港各闸口对集装箱的放行依据的是检验检疫局盖章的纸质提单。实行电子放行后,放行指令流转速度的加快会明显提高货物放行的速度,同时,企业也不用往返于检务窗口和港口码头办理手续,在经济成本上也会有所节省,另外,对伪造假冒放行章问题也有很好的防范作用。”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介绍。
在新措施竞相显效的同时,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也加大了与京冀检验检疫局对于检验监管制度的创新和探索,一系列的检验监管一体化新制度机制相继出台。
动植物检验检疫监管方面,制定了《京津冀一体化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清单管理目录》,对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清单管理;对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放行,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查验,减少换证环节等。
工业产品检验监管方面,商定了京津冀地区进口汽车智能监管平台推广工作方案;针对风险预警、召回管理、直属局核销、4s店管理等几大功能,初步形成了下一阶段的开发需求报告等。
食品检验监管方面,对进口食品实施清单管理,制定《京津冀一体化进口食品清单管理目录》,备案工作实施一体化,统一三地的进口食品收货人、种养殖场备案工作程序和要求等。
三地企业加工贸易备案时间大幅缩短
天津海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正式启动实施,京津冀海关互认三地商务部门加工贸易批准证,开展异地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也同步实施,三地企业加工贸易备案时间大幅缩短。
“异地加工贸易”是指加工贸易经营单位将进口料件委托另一直属海关关区内加工生产企业开展的加工业务。以往经营单位开展此项业务,须凭其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等手续,先向经营单位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异地加工手续。经审核通过后,再到其委托的加工企业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加工贸易手册设立手续。也就是说,一家北京的加工贸易经营单位想委托天津的一家加工企业进行生产,需先到北京海关审核相关手续,再到天津海关办理手册设立。
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带来的“京津冀异地加工贸易”新模式则取消了经营单位所在地主管海关核实情况的这一工作环节,即企业可以持相关手续直接到委托加工企业所在地海关申请核实情况并办理手册,只到一个关区就能办完所有海关手续。
相比传统的异地加工贸易管理,新模式突出和强化了海关对加工贸易的实货监管。对企业来讲,既简化了办事环节、便于企业开展业务,又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加工贸易企业的通关成本。北京皮革制品进出口公司是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后在天津关区开展异地加工贸易的首家企业,企业副总经理马骏深有感触地说:“我们实实在在体会到了通关一体化改革带来的便利,在新模式下,我们办理异地加工贸易手册的时间平均节约了近两天。”
截至目前,天津海关凭加工贸易经营单位所在地商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已直接为京冀企业设立异地加工贸易手册9本,合同金额1.14亿美元,主要涉及石化、服装等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