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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情侣因合伙骗保,双双落入法网。日前,经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对张某、王某判处刑罚。
男青年张某名下有一辆尚酷牌轿车,该车投保于太平洋保险公司,被保险人为张某本人。2013年9月7日凌晨,张某酒后驾驶该车行使在本市河东区昆仑路快速路辅道时,因为低头玩手机,不慎撞在护栏上,车辆严重受损。张某担心酒后驾车被追责,就通知其女朋友王某来到事故现场,由王某冒充驾驶人报警,并向太平洋保险公司报案。太平洋保险公司派员赴现场勘查时,王某以事故驾驶人的身份做了机动车理赔案件调查询问笔录,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其后,太平洋保险公司于2013年12月4日将赔付款人民币10万余元汇到张某的工商银行账户上。太平洋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发现疑点,向公安机关报案。2014年2月21日,公安机关将张某、王某抓获归案。案发后,张某家属将全部赃款退回太平洋保险公司,张某又揭发案外人齐某贩卖毒品,具有立功表现。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以保险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和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