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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电信诈骗犯罪对社会危害极大,为从根本上加以遏制,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持续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有效阻遏电信诈骗犯罪。虽然电信诈骗犯罪手法多变,但万变不离其宗,诈骗分子常以“利”和“吓”蒙蔽群众,实施诈骗。结合近期发案情况,当前电信诈骗犯罪基本分类,可细分以下11点。
一、以被害人涉嫌违法犯罪实施诈骗。犯罪嫌疑人冒充执法人员拨打电话对受害人进行恐吓,致使受害人钻入精心设置的圈套。
二、以虚拟身份取得信任后诈骗。犯罪嫌疑人拨打事主电话,以“猜猜我是谁”的方式,让事主误以为是其亲友,骗取受害人信任后巧设借口诈取钱财。
三、退税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法渠道,了解到受害人交税信息,以退税为名,实施诈骗。
四、虚假招工信息诈骗。犯罪嫌疑人以大型酒店招收男女公关、保安为名,以高月薪吸引受害人报名,之后将受害人带到某地面试,以面试须缴纳押金、办理健康证等名目骗取钱财。
五、虚构重金求子、婚介等诈骗。犯罪嫌疑人以短信或在报刊、网站等媒体上刊登重金寻偶、求子等虚假信息,以交公证费、面试费、介绍费等名义,让受害人向指定账户上汇款。
六、盗用QQ借款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黑客手段,盗用他人QQ后,分别向其00好友发送请求借款、存话费等信息,实施诈骗。
七、虚构亲人遇绑架、车祸、疾病等紧急情况实施诈骗。犯罪分子谎称受害者亲人(多数是孩子)被人绑架或遇到了突发情况(车祸等),要求受害者汇款。
八、互联网代购、购物、购票诈骗。犯罪嫌疑人在网上设立虚假的购物商店(售票网站)或发布虚假信息,以超低价格吸引消费者,受害人与其联系后,嫌疑人便会以先交费再发货(票)、系统需要升级一直未支付成功的借口或者交纳押金、协调费等为由骗取受害人汇款。
九、贷款信息诈骗。犯罪嫌疑人群发提供低息甚至毛患贷款信息。当事主联系诈骗犯罪分子时,犯罪嫌疑人要求买向指定账户汇入“验资款”、“手续费”、“好处费”,以诈骗钱对;或索要事主银行账户,窃取事主银行账户密码,通过网上银行将存款迅速转走。
十、中奖信息诈骗。犯罪嫌疑人群发大量彩票中奖、电话号码中奖、qq号码中奖等信息,要求中奖人打"兑奖热线"电话,以先交纳“个人所得税”、“公证费”、“转账手续费”等为借口,诈骗钱财。
十一、“电话欠费”连环诈骗。犯罪嫌疑人以电信部门名义群发信息或直接拨打电话,称事主开户的固定电话欠费,事主否认有此情况后,犯罪嫌疑人建议事主报警,然后冒充公检法等政府部门,以银行账户涉嫌诈骗或洗钱等为借口,要求事主把账户内存款转到所谓的“安全账户”实施诈骗。
警方提示:近年来,一些诈骗分子以网络社交软件实施诈骗的案件也开始出现,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双眼,坚决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让诈骗分子无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