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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交管部门了解到,自2011年“醉驾入刑”实施以来,本市治理酒驾等涉酒交通违法成效明显。今年以来,查处酒驾7945起,醉驾758起。
据交管部门统计数据,三年来,全市累计查处涉酒交通违法23780余起。其中,酒后驾驶21730余起、醉酒驾驶2050余起。“从总体上讲,醉驾入刑实施三年来,本市酒驾违法行为数量减少的幅度是比较大的,同时,因为酒驾引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也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交管局秩序处相关负责人说。通过法律法规的实施,近几年人们对酒驾醉驾危害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从今年的查处情况来看,涉酒交通违法主要呈现三个特点:首先,涉酒违法多发于饭馆及娱乐场所相对密集区域,且每天22时后为高发时段;其次,查处的酒驾者中,职业驾驶人较少,多为私家车车主,且更加趋于年轻化和女性化;三是侥幸心理仍是酒驾违法的主要原因。
交管部门对酒驾认定有着明确的规定,即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就达到了饮酒的标准,如果达到了80毫克就达到了醉酒的标准。此外,有些驾驶员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认为睡一夜后第二天就没事了,可以开车。但酒精代谢需要一定时间,隔夜酒仍然会起到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