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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两名嫌疑人以单身出行的女子为作案目标,分工实施飞车抢夺,再将抢来的金项链变卖,涉案金额2.3万余元。近日,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这起由公安机关移送的飞车抢夺案。
据介绍,嫌疑人张某某与王某某本是一起合租住房的朋友,因二人没有正当工作,也无收入来源,于是,张某某提议两人一起去抢黄金项链而后换钱花,王某某欣然同意。二人的具体分工是,由王某某负责驾驶摩托车,张某某坐在后座负责抢项链,并以单独出行且佩戴黄金项链的妇女为抢夺对象。自今年6月底至7月底,张、王二人共在宝坻区实施飞车抢夺8次,并将抢来的项链全部予以变卖,涉案金额达23000余元。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王某某与之前被害人报警时提供的嫌疑人特征相符,于是将二人抓获归案。日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王某某均以抢夺罪被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告诉记者,飞车抢夺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稳定的犯罪现象,犯罪嫌疑人以男性外来流动人员或本地一些无业青年为主,并以两轮摩托车为主要作案工具,多数是结伙作案,分工合作,且大多数选择的作案对象是单身女性,目标是单身女性随身携带的挂包、手机,或佩戴的项链等财物。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单身出行的女性,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一旦遭遇抢夺或抢劫,首先要保护自身人身安全,之后尽快拨打110报警,并尽可能详细地向警方提供嫌疑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