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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市民王小姐“双十二”之前在QQ群里看到一则“足不出户,只要上网在家就能赚钱”的消息,对方表示只要帮助淘宝店铺“刷单”便可以赚钱。于是她花了1880元买了一件价值一两百元的羽绒服。当时店主承诺只要确认收货并好评后第二天就会将1880元返还,可是第二天王小姐却没有收到钱。其后她收到卖家发来的货品,可包裹里的服装,价值也就一两百元。王小姐再查看当初拍下的“宝贝”,发现已经下架,而购买的店铺也消失了,她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马上报警。
对此,律师认为,淘宝刷单行为一般被认定为欺诈行为,刷单者与卖家作为参与者存在过错,不受法律保护。在淘宝刷单骗局中,刷单者既是受害者又是网络欺诈行为的参与者,他们的行为侵犯了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即使起诉,被骗的钱款也不会得到返还。相反,他们的收益还可能因为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而被作为非法所得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