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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岁的出租车司机陈云故意杀害2名女乘客被判处死刑。近日,北京市二中院将陈云等重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11年11月至2012年10月间,陈云驾驶出租车先后在朝外大街和工体北门分别搭乘女子于某和桑某。在运营途中,他因故与于、桑发生口角,遂用绳索将于某捆绑,后驾车至密云县一小树林内将于某勒死,并窃得于1部价值3000元的手机;他用随身携带的电棍对桑某进行威胁,后驾车将桑某强行带至密云县租住地房间内,用绳索将桑某的双脚捆绑,并闷堵桑的口鼻,致桑某死亡。此外,陈云还盗窃过一辆出租车。
二中院认为,陈云构成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陈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