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一挂着“纸业公司”招牌的作坊,从事非法冶炼作业,为省下成本竟大量窃电,涉案价值30余万元。
2014年12月23日,市电力公司向市公安局刑侦局报案,称电力员工在线路检查过程中发现大港某镇一供电线路自12月以来线损异常,怀疑天津某某纸业有限公司有窃电行为,请求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市刑侦局、公安大港分局、电力部门立即抽调人员成立专案组。今年3月25日4时许,民警控制了4名正在盗窃电力进行冶炼作业的嫌疑人和另外4名正在宿舍休息的嫌疑人。经查,该企业在电力部门开户名为“天津某某纸业有限公司”,但并未在工商、税务等部门注册,系非法从事金属冶炼的小型作坊,每天生产规模在13吨左右。嫌疑人直接在高压输电线缆上接线盗电,私接变压器功率1000KVA,用以驱动冶炼炉进行钢坯生产。经审讯,警方掌握李某与前夫于某某于2014年11月中旬从刘某某处租赁厂房、从事非法冶炼作业的事实。二人交代,小作坊的用电均为盗窃,窃电涉案价值30余万元。
目前,李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正在追查其他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