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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两名男子刑满释放后,合伙偷盗居民财物,涉案价值达10多万元。
2月以来,公安宁河分局刑侦五大队辖区的丰台镇连续发生多起嫌疑人翻墙入院撬门入室窃案。案发后,刑侦五大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很快,专案组获取了一条重要线索:某居民家被盗时,曾有两名男子在案发现场附近溜达,且驾驶一辆红色三厢小型轿车。3月7日晚,民警在芦台镇某小区发现嫌疑车辆,遂秘密跟踪并控制住两名嫌疑人。经审讯,嫌疑人胡某、李某交代,二人于2007年因结伙盗窃财物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两人无所事事,又开始偷盗作案。每次作案时,胡某驾车拉载李某到案发现场,由李某实施盗窃,胡某则“放风”。得手后,两人平分赃款。他们从1月至案发已在宁河入室盗窃财物30余次,涉案价值10余万元。
目前,胡某、李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