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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国庆假期临近,地铁客流量攀升,为保证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市民乘车安全,有些物品是不允许携带进入地铁。公交警方发布提示,携带违禁品乘坐地铁,可能受到严厉处罚。
本市警方对于管制刀具的处罚非常严格,只要在安检过程中发现乘客携带管制刀具,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包括匕首、三棱刀这种特征明显、杀伤力很大的刀;在刀身上有血槽的刀;有自锁装置的刀,就是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长度过长的刀,一般刀身长度超过15厘米。防狼喷雾、电击器、仿真枪、甩棍等,在地铁这种相对封闭且人员密集场所,容易造成公众恐慌,也属于轨道交通禁带品范畴。有的日常生活用品同样属于禁止或限制携带范畴。如打火机、安全火柴,不能带超过两件;发胶、衣领净、摩丝、光亮剂、杀虫剂、空气清新剂、香水这些物品累计不能携带超过1000毫升或1公斤。在地铁内携带白酒不得超过两公斤,必须包装完好。
地铁站内每个安检点,都张贴有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的目录,如有疑问可咨询站内安检人员和执勤民警。选择地铁出行时,一定要主动配合安检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不要携带上述违禁物品乘坐轨道交通工具。在通过安检通道时请遵守秩序,排队依次接受安检。携带饮品的乘客,请配合安检人员,进行试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