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了加快推进京津冀医保协同发展,5月19日,由天津市医疗保险研究会主办的“第七届京津冀医疗保险论坛”在津召开。人社部医保司、社保中心、信息中心、医保研究会、京津冀三地医保政策、经办、医保研究会以及财政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莅会。记者对参加此次论坛的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生育)保险处处长高钟生进行了专访,在此请他为大家详细介绍此次论坛的情况。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此次论坛的主题?
高钟生:此次论坛主要围绕三个主题进行了讨论:一是探索开展三地异地就医结算;二是推进医疗费用智能审核;三是交流“两定”审批取消后的协议管理。
记者:据我所知,目前百姓相当关心异地就医结算问题,那么本市在这方面都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呢?
高钟生:为了贯彻人社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4〕93号)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和河北省人社厅在2015年签署了《共建津冀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工作备忘录》,要求2016年全面实现津冀两地并探索京津冀三地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切实加强和改进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转诊转院人员为重点的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记者:那么津冀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工作是计划通过什么方式实现的呢?
高钟生:我们计划用六步来实现,分别是:参保地登记、参保地报销政策、就医地“三目”、就医地审核、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垫付、津冀两地基金清算。
记者:津冀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应当把握哪些基本原则?
高钟生:我们是遵循三个方面的原则开展工作的:一是分步实施,逐步完善。通过津冀城镇职工异地安置退休和转诊转院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逐步扩大适用人群、费用类别和试点城市范围,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医疗费用联网结算。二是信息共享,互通互认。通过定点服务机构互认,使异地就医人员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共享,从而达到就医信息、医疗服务数据和费用结算数据交互对接。三是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建立就医协查机制,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将异地就医管理服务纳入就医地和参保地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同时探索运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周期。
记者:请您具体介绍一下津冀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工作内容?
高钟生:好的。此项工作主要包括五项内容:一是出台津冀异地就医配套政策。按照参保地登记、参保地报销政策、就医地“三目”、就医地审核、就医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垫付和两地基金清算的模式,制定津冀异地就医配套政策,并与市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医保基金跨省清算办法,实现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联网刷卡,直接结算”。二是制定异地就医服务管理协议。根据津冀异地就医配套政策和结算规则,对异地就医管理服务事项进行梳理,通过协议条款规定政策未明确事宜,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由天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河北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共同签署。三是制定津冀异地就医经办意见。根据津冀异地就医政策制定登记、审核、支付等经办规程,并明确津冀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建设的业务需求和结算所需数据项。四是建立津冀异地就医协查机制协议。在津冀两地建立异地就医协查机制,加强津冀两地异地就医监督检查,对存在异议的医疗费用,由就医地协助参保地进行信息协查。五是按照人社部异地结算平台接口标准做好本地端开发。根据政策、经办、信息和监督检查的要求,与京冀两地确定津冀异地结算平台传输数据项,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京津冀三地异地就医结算专题会议,利用人社部结算平台,先行先试,按部推动时间表逐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