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学宪法》第八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北方网作者:张宏彬 苗超编辑:李彤2018-04-17 19:16:00

内容提要: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法律基石,宪法必须因时而发展、因势而完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为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氛围,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津云新媒体推出系列微视频《一分钟学宪法》,带你学习这部与时俱进的宪法。

如不能正常浏览请选用IE浏览器

天津北方网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法律基石,宪法必须因时而发展、因势而完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为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氛围,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津云新媒体推出系列微视频《一分钟学宪法》,带你学习这部与时俱进的宪法。

宪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宪法修正案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过程中,很多代表都觉得这个举措非常有意义,它贯彻体现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即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维护宪法权威,也有利于完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设置。这次宪法修正案有关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规定,把法律委员会修改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这个层面上首次出现“宪法”,是加强全国人大在宪法方面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津云新闻记者张宏彬 苗超)

相关阅读

《一分钟学宪法》第一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

《一分钟学宪法》第二期:“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宪法

《一分钟学宪法》第三期:“贯彻新发展理念、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写入宪法

《一分钟学宪法》第四期:“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宪法

《一分钟学宪法》第五期:“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

《一分钟学宪法》第六期:“监察委员会”写入宪法

《一分钟学宪法》第七期:“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写入宪法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我来说两句

关于北方网| 广告服务|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网站律师| 设为首页|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3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