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及“五一”假期 京津冀高速公路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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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晚报作者:王赫岩编辑:邓坤伟2023-03-31 09:16:00

内容提要:为确保清明节及“五一”假日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4月5日零时至4月5日24时、4月29日零时至5月3日24时,实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行措施。

天津北方网讯:为确保清明节及“五一”假日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4月5日零时至4月5日24时、4月29日零时至5月3日24时,实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行措施:

一、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二、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机动车载运危险化学品指定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机动车载运危险化学品目录以外的其他危险货物指定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三、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津云新闻编辑邓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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