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消费者田先生接到了通讯运营商的话费催款单,而催款单上的手机号码他从来没用过。原来是他的身份证被他人盗用了。 据田先生本人说,几天前他接到移动宝坻营业厅的催款通知单,告知他的手机已经欠费,要求他限期缴纳300多元的话费和违约金。他对此非常吃惊:“我当时一头雾水,因为这张催款单上的手机号码我从来没用过。”为了探明究竟,他到营业厅详细询问,最后查明,这张手机卡是宝坻城区某手机店代销的。于是,田先生到宝坻区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请求予以协调解决。经消协工作人员调查,此张手机卡是该手机店负责人张某盗用消费者田先生身份证复印件为他人购买的。在消协调解下,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张某负责缴纳欠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共计306元。
据宝坻区消费者协会负责人介绍,近期此类投诉案件已有十多件,问题比较突出。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多是手机卡代销商为提高销售业绩,盗用他人身份证复印件为不能提供身份证的顾客办理购卡手续。为此,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作为消费者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尽量不将原件或复印件放置在他人手中,购买手机卡最好选择正规的移动或联通营业厅,或规模大、有资质、信誉好的代销商;同时提醒经销商盗用他人身份证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要因贪图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甚至为某些犯罪分子提供方便;此外,电信运营商也要完善各项手续,监督代销商和购卡者签订协议,以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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