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王冰 通讯员刘丽敬 王礼):记者从天津市水利局获悉,静海县中旺供水厂于日前开工建设,这是静海县实施有偿集中供水以来建设的第6家供水厂,该水厂建成后将解决8个自然村、1.3万人的管网入户和饮水安全问题。 结合天津市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静海县自2002年开始实施农村有偿集中供水,截至目前,已建成5个农村集中供水厂,解决了30个自然村、600多家企业的生产生活用水问题,受惠人数达8万余人,年节约用水近220万立方米。 上世纪末,天津市遭遇连续多年干旱,静海县作为全市旱情最严重的地区,农作物面积大幅减少,农村饮水出现困难。2002年,天津市委、市政府提出利用三年时间从根本上解决全市农村饮水困难问题,静海县提前一年完成了全县农村饮水解困任务。在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实施过程中,静海县水务局对完成的饮水井进行跟踪调查,发现在农村饮水水源问题得到解决的同时,仍存在如打井密度过大、地下水开采不合理、工程利用率低、缺乏用水计量设施、浪费水现象严重以及供水系统老化、跑冒滴漏严重等问题。 鉴于此,静海县水务局在广泛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尝试转变农村供水模式,在有条件的村镇实行农村有偿集中供水,并逐步建立起了良性的运行机制:一是成立农村自来水管理站,负责所有农村集中供水厂的管理工作。实行供水企业经营承包制,有效地分离了所有权和经营权,保证工程良性运行;二是明确界定产权,以分水表为界,上、下两部分供水设施产权分别归县水务局和用水户所有,产生的维修管理费用由各自的产权所有者承担,有利于供水设施的维护;三是合理制定水价,按照“成本补偿,合理收益”的原则,将居民生活用水由原来的每立方米1.5元调整为1.8元,养殖专业户用水由原来的每立方米1.8元调整为2.1元,以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 经过3年多的运行,静海县农村有偿集中供水效益凸显:节水效果显著。全县五处农村集中供水厂辐射的30个自然村,未实施集中供水前年用水量为313万立方米,现在的年用水量仅为94.47万立方米,年节约地下水近220万立方米;维修资金有保证。由于有偿集中供水计量设施到位,水费的征收率达到了100%,并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为设施的维护提供了资金保证;提高农民生活质量。集中供水后,农村日供水时间由原先的每天不足2小时,增加到了16~18个小时,大大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按照《天津市农村饮水安全及管网入户改造规划》,静海县将在“十一五”期间每年建设2~3处集中供水工程,力争用5~10年的时间逐步实现全县农村饮水城市化,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水资源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