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7年1月28日在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天津市财政局局长杨福刚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天津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6年,全市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加快实施“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大力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圆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全市财政收入925.6亿元,完成预算108.9%,比上年增长27.6%。扣除上划中央收入397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528.6亿元,其中地方一般收入416.8亿元,基金收入111.8亿元。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30亿元,当年地方财力658.6亿元。再加上上年支出预算结余63.1亿元,财政支出总预算721.7亿元。全市财政支出654.2亿元,完成预算90.6%,比上年增长25.7%。支出预算结余67.5亿元,其中结转项目资金59.6亿元,主要是建设类项目资金和中央专项补助等资金;预算纯结余7.9亿元,待市和区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决算后,结转到今年使用。 市级财政收入440.5亿元,完成预算113.4%,比上年增长28.4%。扣除上划中央收入174亿元、对区县财政转移支付29.1亿元,市级留用收入237.4亿元,其中一般收入156.8亿元,基金收入80.6亿元。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收入97.8亿元,当年市级财力335.2亿元。加上上年支出预算结余40.8亿元,市级财政支出预算376亿元。市级财政支出339.1亿元,完成预算90.2%,增长32.4%。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55.8亿元,增长27.8%。支出预算结余36.9亿元,其中结转项目资金36.3亿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类专项资金24亿元,以及中央专项补助等资金;预算纯结余0.6亿元,待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决算后,结转到今年使用。 市级财政收入比年初预算超收52.2亿元。其中,上交中央财政21.5亿元;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等专项资金超收23.5亿元,按规定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支出。市级可支配财力比年初预算增加7.2亿元,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1.5亿元,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1.5亿元,社会保障补助1亿元,环境综合整治1亿元,支持服务业发展1亿元等。 开发区、保税区和高新区财政收入188亿元,完成预算103.6%,比上年增长31.2%。财政支出92亿元,完成预算99.2%,比上年增长18.8%。支出预算结余0.7亿元,其中结转项目资金0.1亿元,预算纯结余0.6亿元,待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决算后,结转到今年使用。 过去的一年,我市各级财税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坚持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努力涵养财源税源,财政收入规模不断扩大,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财政收入持续快速稳定增长,收入结构明显改善 随着“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加快实施,特别是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全国总体发展战略布局,我市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拉动了财政收入持续快速稳定增长。各级财税部门加大依法治税力度,进一步完善税收属地化征管制度,采用现代征管手段,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应收尽收。全市税收收入739.5亿元,增长26.7%,占全市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80%。当年财政增收200亿元,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1.3%,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为坚实的财力保障。区县财政收入规模不断扩大,10个区县收入超过20亿元,其中3个区县突破40亿元。滨海新区增收势头强劲,实现财政收入380亿元,增收91亿元,占全市增收额的45.7%,拉动全市收入增幅12.6个百分点。 (二)积极制定落实财税政策,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 紧紧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历史性机遇,努力争取中央财政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国务院对滨海新区给予了以下财税扶持政策:一是2005年至2009年每年补助我市10亿元,五年共计50亿元,专项用于滨海新区开发建设;二是对滨海新区所辖规定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比照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可以加速折旧。 根据滨海新区功能定位要求,制定了滨海新区开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作为种子基金和引导基金,努力放大资金规模效应,形成造血机能和创新机制。一是建立滨海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每年安排6亿元,重点用于科技风险投资创业、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以及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二是建立公共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基金,每年安排3亿元,重点用于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三是建立招商引资基金,每年安排1亿元,重点用于吸引大型企业集团和金融机构在新区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 为了用足用好国家财税扶持政策,制定了支持总部经济和服务业发展等配套政策。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集中筛选论证重大建设项目,加快国家级开放型研究实验基地和工程中心建设,吸引中远集团上市公司、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等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和金融机构落户新区。完善“以港养港”“以路养路”和支持航空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增加财政补助资金,加快实施天津港、滨海国际机场、空港物流加工区和东疆保税港区建设,努力增强滨海新区辐射和服务功能,促进区域经济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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