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局交管中心出台举措,通过动态监控、信息服务、协调避让、优化环境、恶劣天气管理等措施,防止油船、危险品运输船因发生船舶碰撞而造成的海域环境污染。 随着油运市场的兴旺,进出天津港的油船和危险品运输船数量大幅增加。根据统计,今年内,每个月都会有超过200艘次进出,10月份更是达到了最高的400多艘次,对此类船舶的监管成为重中之重。
12月7日,中国香港籍大型油轮“河北精神”轮在韩国西海岸泰安郡大山港抛锚待泊期间,被当地一艘失控浮吊船擦碰,导致油舱受损,万余吨原油泄漏。为避免此类恶性事故在辖区内发生,日前海事交管中心根据船舶通航规律,出台5项举措,保证油船、危险品运输船在天津港的航行安全。 海事人员制定了严格的航行计划,掌握船舶载货信息,并利用雷达、AIS、CCTV等监控手段实施“从船舶进口通过VTS报告线到锚泊”、“从起锚到靠泊完毕”、“从离泊到出口通过VTS报告线”的全程连续跟踪、重点标识、实时提醒与助航服务。同时,疏导船舶分散锚泊,严禁各种货船穿越散化锚地,提醒小型运砂船、泥驳船密切注意散化锚地锚泊船。挖泥船在航道内施工时,如遇到油船、危险品运输船进出港,将及时协调避让出航道边线以外施工,禁止出现多艘挖泥船在航道两侧密集施工的情形。 工作人员表示,还将通过规定的无线电甚高频守听频道,及时向进出港船舶发布有关油船、危险品运输船特别是大型油船的航行信息。雾天、大风等恶劣天气时,提前收集恶劣气象信息,及时发布预警,预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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