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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河南籍男子偷走宿舍室友新电脑后,向天津北辰警方提供“案发时借宿朋友家”的不在场证据,警方核查发现许多疑点,警方恰恰是从其借宿房间里起获赃物,自作聪明的该男子才承认了盗窃事实。
12月15日14时30分,公安北辰分局双街派出所接外地男子张某报警称,宿舍衣柜内新买的价值5500元笔记本电脑被盗。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张某早晨出门时电脑还在,中午回来发现被盗。经现场勘查,室内门窗完好,没有撬盗痕迹,可能是熟人作案。案发当天,宿舍其他人都去上班,只有郑某当日休息,可是当天郑某早上第一个出门办事,16日中午才回来。
后来,民警找到郑某,他表示,15日一大早出去购物,后在朋友家住宿。然而,交谈中细心的民警发现郑某神色可疑,民警继续走访时,据宿舍管理人员讲,郑某15日10时许曾回来过,从管理员处取房门钥匙进宿舍后很快离开。当民警再次找到郑某核实情况,其坚称对电脑被盗的事情不知情。为查找证据,办案民警来到郑某朋友处,在郑某曾借住过的房间内找到了被盗电脑。
12月20日中午,在确凿证据面前,郑某交代12月15日上午趁同宿舍无人盗窃电脑的作案经过。目前,郑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北辰分局刑事拘留。(宋致强 朱硕 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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