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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河西区检察院获悉,今年1月份,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受理涉嫌诈骗罪案件比去年同期大幅上升,且涉案金额巨大。
据了解,去年全年河西检察院受理涉嫌诈骗罪案件共计19件19人,而今年仅一月份受理涉嫌诈骗罪案件就达7件9人,占去年全年此类案件的36.84%。这七起涉嫌诈骗罪案件涉案金额从1.4万元至46万元人民币不等,可分为四种类型:
一、以代办好事为由实施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李某谎称能够在法院购买拍卖的便宜汽车为由,骗取被害人张某的信任,骗得人民币共计46万元。
二、以代为招生为由实施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朱某声称有能力为学生办理大学专科学历及天津大学高自考本科学历证明,诈骗近30万元,并给交费学生开具伪造的天津工业大学收据及入学通知书,现所骗钱款已被朱某挥霍一空。
三、通过伪造文件实施诈骗犯罪。2011年10月,犯罪嫌疑人刘某伪造、使用大量国家各部门文件、伪造银行92亿元存款证明书,企图诈骗被害人李某工程款500万元,被李某识破未果。
四、骗取朋友信任实施诈骗。犯罪嫌疑人宋某通过相亲结识被害人张某,取得张某信任。2011年8月至10月期间,宋某之父以为张某办工作为名,分两次诈骗张某现金28000元,后将赃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011年8月至1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宋某自称能办低价二手汽车,后通过多次租借汽车冒充二手汽车,骗得被害人张某信任,分两次诈骗张某现金44000余元,后将赃款用于偿还债务及个人消费。
据河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多通过代办好事、代为招生、伪造文件等方式,骗取亲友信任后实施诈骗犯罪。一方面犯罪嫌疑人洞悉被害人急于成事、疏于防范的心态,另一方面,某些被害人基于亲友关系给予犯罪嫌疑人充分信任,最终导致财产损失。同时,检察官还提示广大群众,要通过正规合法渠道办理事务,不要贪图便宜、不要急于求成,发现犯罪迹象要及时报案,以免造成重大损失。(通讯员杨雪黄秀秀记者王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