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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天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上午,本市东丽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抢劫出租车案件。
据指控,今年3月29日22时许,被告人张某、王某伙同陈某(已判决)预谋前往本市东丽区津汉桥附近收油点实施抢劫。三人携带刀具、胶带、绳子在北辰区宜兴埠附近,以搭乘被害人成某驾驶的夏利“黑出租车”为名,持刀对成某进行殴打威胁,将其捆绑劫取人民币100余元及手机一部。后三人驾驶该车行至东丽区外环线昆俞家园附近时,因车辆发生故障,三人将成某捆绑在附近的树林后弃车逃跑。三天后,三人又以同样方式作案。6月28日,被告人张某在塘沽被抓获归案,被告人王某7月2日到吉林省磐石市公安局投案。
今天9:15,庭审开始,被告人张某、王某二人当庭表示认罪,同时交代了作案过程。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次结伙暴力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应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记者孙启明通讯员马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