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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中年男子因恋爱问题找到女友家中寻找未果,与女友年迈体弱的父母发生争吵,该男子欲持刀行凶未遂,两名老人被捅成轻伤。该男子向公安机关自首说“我杀人了”,庭审中又辩称“自卫”。日前,北辰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8年。
今年3月一天早晨,40多岁的男子李某因不同意与女友分手,来到女友家中,与她的父母发生争吵。期间,李某抄起茶几上的尖刀分别将两位老人的胸部和腹部捅伤,李某逃离现场后,拨打110报警投案。经法医学损伤鉴定,两名被害人损伤程度均构成轻伤。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
庭审中,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部分犯罪事实提出异议,辩称自己不是故意杀人,是被害人先动刀,自己夺刀自卫,属于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报警时因惊慌、不清楚捅到什么程度才自称“我杀人了”。然而,被害人以及证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均表示,听到李某“捅死你”等喊话,而且李某女友的父亲半身不遂十几年,平时行动不便,系三级肢体残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利,造成两名被害人轻伤的后果,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已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被告系自首,依法对其减轻处罚。被告人辩解意见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信。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记者冯琳通讯员于翔刘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