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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岁末年初,烟花爆竹产销旺季到来,为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公安机关希望广大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做好生产销售工作。
一、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要使用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聘用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承运单位、驾驶员、押运员运输烟花爆竹。
二、请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在合法、安全地点经营烟花爆竹,不要在城乡集贸市场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不要在民用建筑底商或在居民楼内设置零售点,不要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不要在销售现场试放烟花爆竹,不要超量存放烟花爆竹。
三、请理解和支持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工作,利用自身优势,主动发现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举报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自觉执行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对大量购买烟花爆竹、反复询问产品爆炸威力、神情举止异常以及其他可疑情况的,一定要注意了解、登记备案并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 (记者解金钊通讯员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