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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女子“化身”男人通过网络聊天骗取另一女子信任,并与其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后该女子编造各种理由骗得对方钱款近50万元,全部挥霍。日前,西青区法院经审理,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49.57万元;同时退赔被害人49.57万元。
本市无业女子赵某于2009年以虚构人物“赵健”的身份,同女青年王某通过手机聊天软件进行联系并在网上确立男女朋友关系。2010年至2013年5月间,赵某假借“赵健”身份以索要生活费、生病等借口为由,先后在本市河北区、西青区等地通过手机微信聊天等方式骗取王某及其亲属兰某的汇款等共计人民币49.57万元,并将所得款项全部挥霍。2013年6月12日,赵某在得知被害人报警后在家中等候民警,后归案。 (记者孙启明通讯员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