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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谋财,两男子伙同他人从正在使用的输油管线中钻孔偷油,造成管道损坏。日前,二人被西青区法院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13年5月12日22时,安徽省男青年段某、杨某伙同“二蛋”等人(均另案处理)经预谋后,来到本市西青区精武镇宽河村西减河堤北侧塘燕复线260号桩处,使用铁锨、扳手、橡胶管等工具,采用在输油管道上钻孔偷油的方式盗窃原油,经鉴定现场被损坏物品价格为人民币4590元。案发后,段某于2013年5月13日被抓获归案;杨某于同年7月12日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段某、杨某结伙为牟取非法利益,采取破坏性方法从正在使用的输油管线中盗取原油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鉴于二被告人被抓获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记者孙启明通讯员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