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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公司经理因为自己的轿车被别人的车挡道而驱车撞击泄愤,最终触犯刑法,难逃惩处。
被告人赵某是天津市某公司项目经理。2013年9月的一天中午,赵某将其白色大众轿车停放在河东区某小区楼下。当日15时,赵某准备开车外出,因被一辆轿车挡道无法离去,赵某在鸣笛喊人后,驾车连续三次用车头故意撞击该轿车副驾驶一侧,致使轿车副驾驶车门等处损毁。经鉴定,汽车修复价格为人民币9356元。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赵某赔偿被害人各类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0000元,被害人撤回对被告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对被告人表示谅解。河东区人民法院近日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赵某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遇到此类情况,可以联系民警或小区保安妥善解决。同时,驾驶员临时停车也请不要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出入。(记者王赫岩通讯员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