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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期,河西区检察院接连受理了多起利用陌陌、微信等网络社交工具实施盗窃犯罪的案件,涉及被害人十余名、金额数万元。经查,此类案件多发生于陌生青年之间,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陌陌、微信等相识,物色犯罪对象,然后利用传送文字、语音、图片等方式相互熟悉、建立信任,麻痹被害人,后在相约见面时趁机盗窃财物。
近日该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盗窃案中,刘某利用陌陌软件中的“群聊”功能,与多名被害人建立联系,后在十余名“群友”在酒吧聚会期间,趁三名被害人暂离座位时盗窃价值一万余元的财物后逃往山东老家。此外,在被告人陈某盗窃一案中,陈某利用微信、陌陌等先后与6名女网友聊天后约至快捷酒店或日租房见面并发生性关系,并趁机将被害人的手机和现金全部窃走逃离,涉案金额达两万余元。
陌陌、微信作为社会科技发展的产物,虽然缩短了陌生人之间的距离,但也为那些心怀不轨的犯罪分子提供了平台。检察官提醒市民,在使用高科技新产物的同时,应当加强防范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记者王赫岩通讯员张莹于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