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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日上午,记者旁听了红桥区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的三起涉毒案件,三名被告人都有前科,因沾染毒瘾而不能自拔。
高某19岁时因抢劫被劳动教养,27岁时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领刑,33岁时出狱。去年,40岁的高某再进班房,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枪支三项罪名被提起公诉。2013年11月,民警在红桥区丁字沽零号路巡逻发现高某与一女子形迹可疑,经传唤至派出所审查,二人均承认是吸毒人员。高某主动交代容留两女一男在其租住地吸毒。民警在高某租住地搜查出白色晶体,经鉴定重量11.96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民警还搜出一把枪支及三发子弹。高某表示认罪,当庭提交一份在看守所写下的“悔过书”。辩护律师表示,希望法庭考虑自首坦白等情节,顾念其上有年老母亲、下有年幼女儿,从轻判处。法院经审理,高某被控三项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33岁的任某,17岁时犯抢劫罪判刑5年,今年1月民警侦办有关案件时,遇任某携带红色手提袋由外返回住处,民警当场从手袋里查获白色晶体1袋和标注盐酸哌替啶的注射针剂322支,经鉴定白色晶体重48.58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注射剂644毫升,含曲马多成分(属麻醉和精神药品类)。任某自称因身体受伤用毒品和药物镇痛后上瘾,对指控罪名事实无异议。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39岁的贾某,16岁时因盗窃被劳动教养,30岁时因寻衅滋事罪入狱,35岁时因敲诈勒索判刑1年,出狱不久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去年12月,贾某在南开区集园道向吸毒人员赊售白色粉末状毒品后离开。民警接举报后至现场将吸毒人员抓获。贾某又至咸阳路与芥园西道交口,向另一名吸毒人员贩卖白色粉末状毒品,交易后被民警当场抓获,贾某贩卖毒品数量认定为海洛因4.85克,甲基苯丙胺0.89克。贾某表示认罪,坦言自己以贩养吸。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贾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