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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怀疑女友出走与他人有关,将对方砍伤。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该名男子提起公诉。
被告人张某,男,34岁,无业。2009年12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2013年12月的一天下午,张某怀疑其女友刘某出走与其租住的日租房老板李某有关,先是在电话中与李某争吵,后购买菜刀一把,在本市河东区某小区楼下找到李某,持菜刀将李某头部、肩部及后背砍伤。后经群众报警,张某被民警抓获归案。经鉴定,李某头部软组织伤口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其他部位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鉴于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且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