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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开设赌场案提起公诉,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判处刑罚。
被告人张某,女,28岁,无业。2012年12月份至案发,被告人张某租用本市河东区某单元房作为聚赌场所,利用上线庄家“刘某”(另案处理)提供赌博网站的网址、用户名及密码通过互联网进入某赌博网站以现场接受参赌人员投注玩“百家乐”的方式开设赌场。期间,张某以通过电脑操控接受参赌人员投注并按投注输赢总额的千分之十提取“水钱”抽头渔利。2013年11月,民警将张某及参赌人员当场抓获并收缴赌博工具及赌资人民币28100元。鉴于被告人张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检察官提醒市民,赌博是一种恶习,千万不能沉迷其中,许多人因为赌博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致富还要靠勤劳的双手。开设赌场非法获利,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