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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酒驾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画龙”,遭遇交警拦检还挥拳打交警,最终姚某某和林某某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目前,两人均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8月15日15时40分左右,市民姚某某和林某某分别骑着两辆电动自行车沿南京路的机动车道由东向西一路走来,当两人准备左转河北路时,两人的奇怪举动引起了路口执勤交警的注意。“他们骑的电动车本应该走非机动车道的,却一直在机动车道上‘画龙’,不仅如此,两人精神状态都很恍惚。”交警泰安道大队执勤交警告诉记者,他随即将两名电动车骑车人拦到路边,询问中发现两人满嘴酒气,说话含混不清。随后,记者从执法交警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中看到了事发时的一幕:交警在对两人进行劝阻教育过程中,二人不仅没有及时纠正错误,还满嘴污言秽语,对交警进行辱骂。其中,骑电动车的姚某某更是借着“酒劲”趁交警不备抢夺交警身上佩带的警棍,并挥拳击中交警面部。见此情景,附近围观市民紧急伸出援手劝阻,并帮忙拨打电话报警。不久,小白楼派出所的民警赶到,当场将二人控制住,并带回派出所处理。
昨日,记者获悉,经小白楼派出所民警查证,视频资料还原了交警执法过程及姚某某、林某某二人违法的事实。最终,小白楼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等规定,对姚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另一位当事人林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据以往统计,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占非机动车事故的6成左右。“多数交通事故的发生,主要是因为电动自行车违法导致的。”据一线交警分析,电动自行车酒驾等违法行为多发,主要是基于骑车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他们要么觉得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酒驾并不违法;要么觉得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一样轻巧灵活,即使出事也不是大事。”殊不知,电动自行车就是“肉包铁”,发生事故后,骑车人很容易受伤,轻则擦伤、骨折,重则死亡。此外,目前,各保险公司均没有提供有关电动自行车的保险,电动自行车肇事很难寻求保险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