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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抢劫、强制猥亵妇女案提起公诉,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判处刑罚。
被告人张某,男,23岁。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被告人张某在河东区分别采取用手勒住被害人脖子、捂嘴后持刀进行威胁或言语威胁的手段,抢走三名女性被害人共计人民币500元,在抢走被害人钱财后,被告人张某又将手伸入三名女性被害人的衣服内,强行对三名被害人进行猥亵。2014年1月的一天晚上8点左右,被告人张某在河东区某处将路经此地的被害人齐某截住,持刀对被害人齐某进行威胁,欲抢劫被害人齐某财物,由于被害人齐某趁其不备逃走而未得逞。经上述四名被害人报警,公安机关初步掌握被告人张某的外貌特征,布置警力对案发地点进行蹲堵,发现张某体貌特征与被害人描述完全吻合,遂将张某抓获归案,并从其身上查扣作案工具一把黑色刀具。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检察官提示广大市民,女性夜晚单独出行,要多留意身边的情况,发现有危险要尽量躲避或者求救,遇到犯罪分子要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报警,帮助公安机关及时抓捕罪犯。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