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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3日电(记者李志晖)2000多年前,秦孝公向公孙秧提出一个问题:“法令以当时立之者,明旦欲使天下之吏民皆明知而用之,如一而无私,奈何?”(今天制定的法律,明晨就要让所有官员和百姓都明确了解和奉行,一致而没有奸私,该怎么办?)
这一问题被当代法学者称为“孝公难题”,其中既包括法律推广、法制统一等问题,也道出了一个困扰古今中外的要害问题,即如何保证法律有效实施?
作为一个有几千年封建专制历史、人口众多、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大国,中国对破解这一难题进行了艰苦的探索。中共作为执政党,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给出了国人千百年求索之后的解答。
在这一总蓝图下,中共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不仅领导立法,还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经过长期努力,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现在的重点,转向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中国80%以上的法律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因此,法律实施的重中之重,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一核心,不断发掘市场潜力,激发社会活力,释放改革红利。“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正成为中国各级政府全面履职中的自觉理念。
如果说一年多前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负面清单令人耳目一新,那么如今人们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则早已耳熟能详,各级政府也在加快编制和公布这三张清单,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将被进一步挤压。
建设法治政府的另一个重大举措是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近日透露,目前正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重大决策的程序也要法治化。这对祛除“决策拍脑袋、执行拍胸脯、走人拍屁股”的“三拍”顽疾,将具有重要意义。
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也在加大。一项最新的举措,是对实施了20多年的行政诉讼法首次进行修改,以保障“民告官”更顺畅地进行,体现了限制公权力、保护私权利的坚定决心。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不公对法律实施具有致命的破坏作用。在司法实践中,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时有发生,一些党政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损害了司法公正,有的甚至酿成冤假错案,造成恶劣影响。
为确保法律的权威,中共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干预司法。目前,中国正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此外,推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跨行政区划设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制度等一系列创新举措,无疑将增强公众对法律的拥护和信仰。
值得关注的是,中共继此前提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及“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之后,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首次提出了“严格司法”,并用专条加以具体规定。这是中共在重要文献中对法律实施和司法工作提出的又一重大观点。
推进依法治国是个系统工程,不仅涉及立法、执法、司法,也必然要求公民懂法守法、崇法护法。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12月4日,中国人将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各地学生开展宪法晨读……通过种种行动,中国人将以崭新而生动的形式向宪法表达敬畏,使法治精神内化于心。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这一点古人早已认识到,但由于未能突破人治思维,政亡人息的历史周期率始终未能避免。
而当今担负执政兴国重任的中国共产党,正是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抉择。
可以预见的是,宪法和法律在实施中必然会面临一些挑战,依法治国的推进也并非一帆风顺。但“法治中国”所激起的党心民意的巨大共鸣,以及在举国上下催生的全民行动,必将促进“孝公难题”的破解,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道路上创造又一座里程碑。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