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民警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被一名男子打伤,之后,该男子被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刘某,男,汉族,41岁,大学文化。9月的一天晚上,公安河东分局民警李某、张某接110指令到本市河东区真理道大众家园小区处理一起纠纷警情。处理过程中,刘某对民警张某进行殴打并致其受伤。案发后,刘某被当场抓获。经鉴定,张某头部损伤、颈部损伤和胸部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