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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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作者:编辑:侯静2018-02-12 15:17:00

内容提要:为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持续释放集中整饬“四风”的强烈信号,警示教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天津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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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持续释放集中整饬“四风”的强烈信号,警示教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天津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天津海泰市政绿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中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春节前,马中斌收受本公司供应商礼金2万元。2017年12月,马中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平津战役纪念馆党总支副书记、副馆长林泰山等5人借公务出差之机旅游问题。2017年5月11日至5月15日,林泰山带领平津战役纪念馆业务发展部主任王旗等5人赴厦门参加博览会。5月12日下午参展活动时间,林泰山带领其他人员到鼓浪屿景区游览。2018年1月,林泰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旗受到诫勉处理,其他人员受到通报批评。

  3.南开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解基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9月7日和9月27日,解基良在南开医院诊室和办公室分别收受患者茶叶2罐和现金2000元。2017年11月,解基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4.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看守所副所长李延琦公车私用问题。李延琦在担任和平分局看守所副所长期间,多次违规乘坐和平分局的公务用车上下班。2017年8月,李延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天津市津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王辉分批次操办儿子婚宴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王辉于2017年4月22日在西青区某酒店为儿子举办婚礼,5月12日,在红桥区某酒店举办儿子婚礼答谢宴,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共计3100元。2017年12月,王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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